小故事:巴勒斯坦護照小插曲

從約旦進入以色列的邊境時,很有趣的,我看見我前面的漂亮女士拿的護照封面居然是 「巴勒斯坦自治政府」(The Palestinian Authority),我研究了許久,確定我看見的是 「護照」(Passport), 而不是一般的旅行文件(Travel Document)。

按耐不住好奇心,我問那位女士這本護照是否被國際承認?

在女士因為語言障礙還沒有理解我的問題時,後面的加拿大人已經激動的說:

「巴勒斯坦是個國家!(Palestine is a country!)」

 

我重複我的問題:

「這本護照被國際承認嗎?妳能用這本護照去中國或台灣嗎?」

 

加拿大人也重複他答非所問的回答 (重點是… 我沒有問他啊!不要理我就好啦!),我沒再繼續講話,想說我在爬文就好,於是這件事情就這樣不了了之的落幕。

 


**<關於巴勒斯坦護照>小插曲

在以色列建國之前,巴勒斯坦託管地是屬於英國的一部分,所以當時的護照就是英國護照

網路上找的,1924年英國託管時期,這是一個在「巴勒斯坦地區」的猶太人的旅行文件 (當時整個地區都叫巴勒斯坦,住阿拉伯人和猶太人),之後英國才開始發護照 (圖片:Wikipedia)

 

在1948年5月15日以色列建國時,原來的英國護照,就被約旦或是以色列護照取代。打比方説,1948年阿拉伯人(Arabs of 1948)現在就是以色列公民,好比說我意外遇見的阿拉伯牧師就是這個背景。當時依舊沒有「巴勒斯坦」這個國家。

以色列在1967年的六日戰爭佔領了約旦河西岸地區(West Bank),包含東耶路撒冷,這些在當時都是屬於約旦的。當時,西岸地區的「巴勒斯坦」阿拉伯人依然可以獲得約旦公民身份。 (延伸閱讀:耶路撒冷基督徒不能出城的原因說要過安息日的阿拉伯司機)

從1988年開始,住在約旦河西岸地區境內的「巴勒斯坦」阿拉伯人不再具有約旦公民身份,當然也沒有護照,他們有的只有旅行證件

轉折點是在1993年,《奧斯陸協議》(Oslo Occords),以色列總理拉賓和巴勒斯坦解放組織(PLO)主席阿拉法特有了和平共事,兩年後巴勒斯坦自治政府(The Palestinian Authority 又譯「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」)成立,並開始發給巴勒斯坦自治政府護照。

1997年,護照第一次開始以巴勒斯坦「國」的名義發給的。所以不難理解,這護照象徵了民族驕傲,其他國家接受他們的護照對於他們就代表一個國家的存在。目前巴勒斯坦護照是被認可的正式文件,並且在29國家享受落地簽或可申請電子簽,以及在12個國家享受免簽,包含約旦、印尼、馬來西亞、新加坡等。根據2016年亨氏簽證受限指數(The Henley & Partners Visa Restrictions Index),巴勒斯坦護照排名98名,與尼泊爾、伊朗齊名,更難用的護照還有敘利亞、索馬利亞、伊拉克、巴基斯坦、和阿富汗。

「巴勒斯坦自治政府」發的護照 (圖片:Wikipedia)

 

#這是一本比大多數人年輕的護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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